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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芸赵琛《女配她不干了》小说介绍
钟芸赵琛《女配她不干了》_女配她不干了

钟芸赵琛《女配她不干了》

西子言言

小说主角: 钟芸 赵琛 林江 钟意 林慕炎 叶松 白翰宇 蒋毅城 钟兰 钟雨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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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1/30 0:00:00

最新章节:钟芸赵琛《女配她不干了》最新章节 第59章 红包群16 2024-01-30

小说简介:所谓女配,她们有才、有颜、又有财,追求者无数,爱慕者成群。在男女主面前却像是被降了智,自己好好的人生不过,非要跟他们较劲,最终输给了主角光环......

内容摘要:“小姑姑,你在看书吗?我先去上工了”门口站着一个小姑娘,看起来十六七岁,对着正坐在炕上好像在看书的女孩说道。“嗯”钟意头也没抬毫不在意的应道。等钟芸走远了,钟意才说:“404,接收剧情”是的,现在的钟意已经不是原来的钟意了,现在的钟意是修真界的一名修士,修为登顶后,也不飞升就各种折腾,问其原因,居然是不想被雷劈,最后成功把自己作死了。死后灵魂绑定了一个自称404的系统,事实上,她也不知道这个所谓的系统是什么,居然能够直接与她的灵魂绑定。系统说,只要她能够完成任务,就可以直接飞升,不用渡劫。飞不飞升的,对于钟意来说并不重要,活不活着的也不重要,都折腾那么多年了,早就够本了。但是系统告诉她,她所在的世界,只是三千小世界中的一个,只要做任务就可以去其他的小世界。对此,钟意很感兴趣,毕竟她最大的乐趣就是游(zuo)玩(si),修真界都已经浪遍了。所以,她接受了404的建议,去往三千小世界帮助女配逆袭,顺便……游玩。为了让她能尽快适应现代社会,第一个世界选择了七十年代。404说,每个小世界都会有大气运者的存在,用小说来说,也就是所谓的主角,而每个主角成长的路上都会经历无数的磨难,也会有各种配角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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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芸赵琛《女配她不干了》书评精选
匿名书友
有点白。
联合皇帝坑摄政王,这事儿还没开始呢,太后都知道了。三个人知道的秘密就不算是秘密了。太后肯定不会是自己跑去查啊,中间经手的人不知道多少。当初康熙坑鳌拜之后,孝庄太后都大吃一惊,这边皇帝倒好,还没开始呢,那么多人知道了,这个摄政王要是倒在这么一个小阴谋下,那也太蠢了。
匿名书友
说实话不太喜欢这小说。没写到我的点上。但起点书评戾气太大了。各种都是现实生活里一天三碰瓷。两天五诈骗的老哥发言。我看看窗外。嗯。和我不在一个世界。最后说一句这种为自己善良买单的。我见过不止一个。感谢他们
匿名书友
干粮吧,不论设定还是剧情其实都有不少问题,书荒可看。
匿名书友
太暴力了。。。。。。。。
匿名书友
评论来自@混沌骑士 :
大杂烩的宋朝,穿越成了一名真太监,心狠手辣阴毒诡秘,比较不错的一个太监写了出来,而且没有让人恶心的感觉,意外的不错
匿名书友
春风新书,文笔较之前有很大的提升,书名原叫笔御人间,设定类似于聊斋,主角作为一个土著没有金手指,所以性格是成长的,有点慢热,作者应该是想要漫改,一些细节描写的很棒,慢慢品读感觉很好
匿名书友
最奇怪的是系统招出来的太监,主角明知道不能控制,还不停的花费点数招出来给主角添堵,这智商,脑残都不足以形容。
匿名书友
我知道作者是想讲个很传统的有点古典诗意的故事,但是讲的并不好听啊
匿名书友
你们没发现评分的形状很邪恶吗?
匿名书友
这是什么逻辑?也就能当童话读读
匿名书友
这得多二,才敢鼓动皇帝让忠臣去死于阴谋?忠臣都说牺牲就牺牲,你这阉臣还有个好?但凡太监混的好的,皇帝都是比较念旧情的人,你把皇帝教的心狠手辣,后面是要死的节奏啊。是皇帝就没几个不想当明君的,这么大的污点,等登基了,一定是要弄死主角才行啊。皇帝自己玩阴谋可以,主角玩阴谋也可以,主角教皇帝玩阴谋,这绝对是要被灭口的啊,人家韦小宝混的好,就是不逞强,不显的自己比皇帝强。你是太监,不是诸葛亮,人家没有尊重你的理由。
匿名书友
最近聊斋风格的我很是看到几本好书,这本是其中的佼佼者,追读至更新,甚合我心。这个作者之前写的厂公也不错。
缺点在于主角的人设始终让人觉得有些空中楼阁的味道,雾里看花,文风平淡,写日常是优点,但写剧情就有点像白开水。
属于那种看得下去,弃了也不心疼的类型,一言以蔽之,不抓人。
匿名书友
加入积年老马贼群,三人合伙做了首领,又杀了几个手下。就领着一百多马贼以半数伤亡的代价,拼掉五百出来打草谷的匈奴,还能俘虏两百多。主角张口呼来一群狼就能如使臂指,狼群混在马贼中不会惊了自己人的马,还拼命攻击匈奴。
匿名书友
书中有段情节。一整个罗马军团追杀一伙逃犯,追杀到了雁门关外。。。。
上万公里的远征,穿过好多国家,后勤大概用的空间戒指、、、、
匿名书友
写得不行,因为很简单啊,如果那些胡人什么都杀,那么主角的人怎么加人?在草原上,你如果没有金手指,那么只能按草原的规矩来办吧。
匿名书友
唉,我都不知道这样的主角穿越回去有什么意义?住的是山洞,补给全靠抢。不种田,不攀科技树,不发展商业,没有根据地,就凭着那几百山贼烧杀抢掠。动不动就以一敌十地去跟胡虏拼命,还都能大获全胜。这种人,如果没有作者这个金大腿,根本活不过50章。
匿名书友
小众书,三国文其实不太好写,其实同人文都不太好写,原因就是原著太深入人心,你写的再好也不过是拾人牙慧。不过白狼公孙这个故事讲的倒是不错,可能跟本人比较玩三国志11有关,感觉上就像随便建了个自定义人物开最高难度选了块最难的洲开局一样。文笔人物故事性都尚可,但是能看出来,作者写完上个故事,是在仓促间写开的这本书,准备不足。而且还欠那么一点火候。不过看得出来作者是在认真写,边写边补习,挺好,那就好好写吧。

ps:已完结,番外写的很有趣,作者感言看得出来想法不小,并且有执行力。另外希望作者改改文笔方面的一些小毛病和小习惯,相信成绩会更好。祝下一部大火。
匿名书友
10年前发还行,现在则鸡肋了。
匿名书友
都是姓公孙的,《覆汉》为什么就那么好看
匿名书友
作者文笔不错,就是设定和剧情太多莫名其妙的地方,时不时让人看着迷之难受,败退。
例如:
开篇莫名其妙出来的雷达金手指和身为饲养员(德鲁伊?)莫名其妙的能控制狼群;
主角从下不了刀杀敌和需要靠表演“梦中杀人”来自我安慰的状态,莫名其妙的在短期内适应了周遭一切;
主角以马贼的身份莫名其妙的跟张辽成了好友(被认同?);
主角要杀太守,莫名其妙的选择了进城莽一波然后逃命(张辽:把我的认同还给我);
主角在兵力优势且有俘虏的情况下,莫名其妙的杀了侯成(侯:我也觉得我死的很莫名其妙啊!)然后选择跟吕布硬刚;
董卓入京,主角莫名其妙的要带一伙马贼入中原。
各种莫名其妙加起来,我跪了。